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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与法院认定不一致时,法院将不再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
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审判长或合议庭的其他成员认为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的认定不一致,应休庭合议。经合议认为,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合议庭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可以在法庭调查、辩论中将相关问题作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和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认定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将上述问题归纳为争议焦点后,当事人据此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第一审程序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来源:民事法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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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共鑫、梁富海审核:程 彤